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坚持“保护为主,抢救第一,合理利用,传承发展”工作方针,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发展作为巩固民族团结、推动文化发展繁荣重要内容,通过修“内功”、练“外功”,摸清家底,创新融合,在保护与传承中让非遗文化向“新”而生。截至2024年5月,格尔木市共有45项非遗保护项目列入各级名录,列入省、州、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49人。
鉴于非遗项目分布区域广、传承人少、相关资料不健全的实际情况,格尔木市积极深入民间开展大规模普查工作,并采取数字化与网络化等保护方式,利用音像等多媒体手段记录和线上媒介的资源共享。目前,全市共有非遗档案194份,文字共计30余万字,摄像1300余分钟,拍摄照片1900余张。
加大保护力度,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,加强非遗传承保护中心场馆提升改造,着力打造非遗传习所、非遗展示厅提档升级。鼓励民间艺人开办个人作品展,先后举办海西州蒙古族牛羊皮绳编织技艺培训班2期、格尔木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蒙古族服饰制作技艺全州培训班1期。
大力开展非遗文化“走出去”活动,积极组织民族民间工艺品、剪纸艺术、藏族编织、玛尼石雕刻、蒙古族木雕、服饰等具有浓厚地域文化特色的非遗代表队,参加各项非遗展示及比赛活动。主动赴深圳、广州、厦门等地参与展销活动,参与全国性乃至世界性非遗博览会等活动,充分展示格尔木独特的民族文化风情和特色文化产品。同时,认真探索互联网融合非遗发展路径,开发别具特色的旅游和服务项目,吸引民众关注参与,进一步优化对外城市形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