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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省医疗保障局】青海省医保将不断深化“四项改革” 力争明年集采药品总数达1100个左右

来源:西海都市报       作者:莫青    发布时间:2024-12-29 07:28    编辑:管理员         

  12月27日,记者从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,2025年,省医疗保障局将使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,不断深化“四项改革”,紧盯群众急难愁盼,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负担,尽享医保综合改革红利。

  持续推进药耗集采改革,开展常态化制度化药品耗材集中招采,及时跟进国家组织集采,积极参与省际联盟集采,进一步牵头推进民族药品联合采购,持续扩大品种和覆盖面,力争2025年集采药品总数达到1100个左右、耗材总数达到120个左右,平均价格下降50%以上。全面抓好前期集采成果落地,完善考核激励办法,引导医药机构优先使用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。优化药品耗材货款支付方式,对药耗集中采购的货款资金流、订单信息流、货品实物流实行“三流合一”综合管理,落实结余留用政策,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和药店参与集采。大力开展挂网药品价格治理,推动药品耗材价格回归到更加公允的区间,不断减轻群众购药负担。

  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,不断健全完善分组方案动态调整机制,推动按病组付费(DRG)和病种分值付费(DIP)2.0版方案高水平落地。积极探索符合中藏医、紧密型医共体等医疗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,引导医疗机构优化内部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,大力支持民族医药创新发展和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发展。将生育住院医疗费用纳入DRG/DIP付费范围,合理设置支付标准,全力支持人口均衡发展。

  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改革,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,明确细化调价的启动和约束条件,在做好事前评估的基础上实施调整,科学把握调价窗口,稳定调价预期,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、医保基金可承受、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。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监测,分类分批规范项目价格,进一步简化新增项目价格申报审核流程。大力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发展,在医疗服务项目引进、价格调整、纳入医保等方面建立“绿色通道”,简化审核程序,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本地化。

  持续推进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改革,根据群众健康需求、医保基金规模等现实情况,合理确定定点医药机构数量,进一步完善“两定”机构协议管理和准入、退出机制,严把“入口关”、夯实“履约关”、畅通“出口关”,加强医保信用评价体系建设,强化失信惩戒机制作用,促进定点医药机构规范服务行为,提高服务质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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